了凡四训

第59章 从道理上戒怒

lxadmin2022-07-26748

【原文】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①;悖②理相干,于我何与?本无可怒者。

【注释】

①矜:同情,怜悯。

②悖:违背常理,错误的。

【译文】

譬如以前喜欢生气,就要想着:每个人都有不足之处,从情理上来说,这都是可以原谅和同情的;倘若别人有悖于常理,不小心冒犯了我,那是他自己的过失,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本来就没有什么好生气的。

【解读】

而在这段中,了凡先生还是在讲述从道理上来改变自己的错误,但是这段是以戒怒为例子来说明的。

如果是从事情上来看想改掉容易发怒这个毛病的话,那是很简单的,就是强迫自己去控制自己的脾气,控制住自己保证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生气和发怒。但是这样做是很难的,更何况如果长期有气发不出来憋坏了怎么办呢?所以说从事情上改变发怒这个毛病是不可取的,所以在这段中了凡先生才讲述在道理上改变容易发怒这个毛病。

当然,要想从道理上改掉好怒这个毛病,首先要找到人们容易发怒的原因。关于人们容易发怒的原因,了凡先生在这里也总结了一下。了凡先生认为,导致人们发怒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个就是“人有不及”;第二个就是“悖理相干”。

“人有不及”意思是说别人可能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做到某些事情或者是没有完成某些任务,这种情况会惹人发怒。比如在上学的时候,家长或者老师到希望自己的孩子或者是学生在考试的时候能够达到一个自己心目中的标准。考试之后,一旦孩子的成绩没有达到家长心目中的标准的话,那么家长就会发怒;如果是学生的成绩没有能够达到老师心里面的标准的话,老师就会发怒,就会批评学生,尤其是好学生的成绩没有达到标准的时候,更是如此。再如一个销售总监,他在分配销售任务给员工之后,一般总是会有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存在。每当这个时候,销售总监都会发怒,非常暴躁。这几种情况都是“人有不及”引起的怒气。

“悖理相干”的意思是说因为别人做事违背了情理而导致发怒。这种情况大多数人也都经历过,比如说当我们看到一个小偷偷窃,一定会咬牙切齿,十分生气。这就是“悖理相干”引起的怒气。

关于“人有不及”这一点,了凡先生认为是“情所宜矜”,意思就是从情理上来讲的话是可以理解的;关于第二个原因“悖理相干”这一点,了凡先生认为“于我何与”,就是说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那么就更不值得自己去发怒。接下来了凡先生就要讲述到底要怎么样从事情的道理和情理上去考虑,才能避免人们好怒这样的毛病。

首先我们要能够明白一点,那就是发怒和生气对自己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发怒和生气本来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没错,就是惩罚,因为发怒和生气到最后受伤害的也一定是自己,受损失的也会是自己,而其他人的生活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所以说,当有其他人惹自己发怒和生气的时候,一定要在心里面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多想一想其中的道理和原因,做到三思而后行的话,就知道自己其实是不应该发怒的。

第一,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这个不一样是表现在很多个方面的,比如说性格、爱好、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情况等等,这就导致了每个人的能力都是不同的,有高有低,不一而足。所以说在做同样的事情的时候,每个人所能够做到的程度也是不同的,有些人做事情最后达不到我们要求的程度,这样的情况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说,当遇到有些人做事情让你不满意或者是没有达到你的要求的时候,只要你在心里面能想一想这个人的能力水平或者是擅长的领域等问题,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自己其实根本就没必要发怒和生气。

第二,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呢?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误,别人犯错误可能是由于他们的德行不足或者是见识、能力、水平、思想等各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为什么要为了别人所犯的错误或者是所做的事情去发怒和生气呢?别人做了恶行之后,上天自然会去惩罚他们,我们为什么要用生气来惩罚自己呢?《弟子规》中说:“不关己,莫闲管。”和自己无关的事件,却大动干戈,这又是为什么呢?当然,不发怒并不是说我们在看到别人做出了天怒人怨的事情之后无动于衷,我们也可以去谴责,但是没有必要动怒。恶人终究是会受到惩罚的,我们没有必要让自己处于不良情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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